刷卡版分布式充電樁(2端口)YY-W01J-AC220產品說明
遠盈智慧能源有限公司
目次
前言
1 范圍
2 規(guī)范性引用文件
3 術語和定義
4 產品分類、規(guī)格
5 技術特點
前言
根據市場和用戶對充電產品的需求,公司編制了《產品說明》,主要內容如下:
1、類型和規(guī)格。交流充電樁分為集中式和分布式兩種,分布式充電樁有1個輸出回路與2個輸出回路。
2、智能化管控功能。采用智能充電、自動斷電、實時計量和平臺監(jiān)控等智能化管控功能,提高了產品性能。
3、安全要求。具備過充保護、過壓保護、高溫保護、待機保護、短路保護、漏電保護、防觸電保護等保護功能,多種保護功能協同工作,提升了產品的安全性能。
4、通信協議。定義了標準化的通信協議,實現通信協議快速適配,便于產品快速、準確的接入監(jiān)控平臺。
分布式電動自行車交流充電樁技術要求及檢測規(guī)范
本標準規(guī)定了電動自行車交流充電樁的術語和定義、產品分類、技術要求、試驗方法、檢驗規(guī)則,以及包裝、運輸和貯存。
本標準適用于為停放在集中式停放場所(包括但不限于住宅區(qū)、寫字樓、醫(yī)院、學校、商業(yè)綜合體等公共停車場所)符合GB 17761-2018要求的電動自行車提供充電服務的交流充電樁(以下簡稱為:交流充電樁)。充電樁為電動自行車自帶電池充電器的設備提供安全的交流充電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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GB 2099.1-2008 家用和類似用途插座插頭 第1部分:通用要求
GB/T 2423.5-2019 環(huán)境試驗 第2部分:試驗方法試驗Ea和導則:沖擊
GB/T 2423.10-2019 環(huán)境試驗 第2部分:試驗方法試驗Fc:振動(正弦)
GB/T 2423.55-2006 電工電子產品環(huán)境試驗第2部分試驗方法試驗Eh錘擊試驗
GB/T 4208-2017 外殼防護等級(IP代碼)
GB 4706.1-2005 家用和類似用途電器的安全通用要求
GB 4943.1-2011 信息技術設備安全 第1部分:通用要求
GB/T 17626.5-2019 電磁兼容試驗和測量技術浪涌(沖擊)抗擾度試驗
GB 17761-2018 電動自行車安全技術規(guī)范
GB/T 18380.11-2008 電纜和光纜在火焰條件下的燃燒試驗 第11部分:單根絕緣電線電纜火焰垂直蔓延試驗 試驗裝置
電動自行車交流充電樁
與交流電網連接,為各種型號的電動自行車專用充電器提供AC22V、50Hz交流電的供電裝置,由控制管理單元、充電插座以及相應的線纜、外殼等組成。
分布式充電樁
控制管理單元集成在充電插座內,由插座完成計量、狀態(tài)檢測、通信、保護功能。
控制管理單元
控制管理單元包含電氣模塊、計量模塊、通信模塊三部分,電氣模塊:響應用戶充電請求,并根據流程完成充電,通過監(jiān)控與測量充電插座的運行狀態(tài)信息,對充電回路實施控制及保護;計量模塊:計量單次和累計的充電電能;通信模塊:用來實現充電樁與平臺的數據傳輸。
充電插座
充電插座是充電樁與電動自行車電池充電器的接口裝置。充電插座的控制管理單元與插座接口一體化配置。
4、 產品分類、規(guī)格
4.1 產品分類
按結構型式分為分布式充電樁單口設備(型號YY-W001-AC220)與雙口設備(型號YY-W01-AC220);
按安裝方式分為壁掛安裝或地面支撐架安裝,采用正面維護方式。
4.2 產品規(guī)格
分布式充電樁單回路充電插座數量≤2路,單五孔插座或雙五孔插座,總輸出功率為2.2kW,單回路輸出最大功率為2.2kW。
注: 充電樁示意圖請參考附錄。
5、 技術特點
工作溫度:-20℃~60℃;
相對濕度:5%~95%不結露;
海拔高度:≤2000m。
注: 海拔在2000米以上時,用戶與制造商協商,制造廠可根據GB/T 20626.1-2017的要求進行設計、生產。
5.2 產品從不同方面滿足以下需求
a) 充電樁由樁體、控制管理單元、充電插座三部分組成。
b) 電氣模塊包括控制主板、供電電纜、電源轉接端子排、安全防護裝置等。
c) 所有連接牢固、防盜、防撞擊。
d) 內部結構布置合理,配件易拆卸,方便維修、維護。
5.3 建議安裝方式
交流充電樁支持支持壁掛安裝或地面支撐架安裝,采用正面維護方式安裝,采用正面維護方式。
樁體及智能插座使用足夠強度預制金屬組件或耐火塑料組件,線纜應優(yōu)先沿墻壁敷設,應組裝成全封閉槽道,無條件的可采用線纜地埋安裝的方式,埋地線纜應使用PVC套管。輸出接口座均勻布排,應便于后期維護。
5.4 外觀、結構、材料與布線
5.4.1 外觀
a) 樁體所有金屬零件有良好的表面處理,無鍍層脫落、銹蝕、霉斑等現象,也無劃傷、污漬等痕跡,不會有明顯變形損壞或缺件。
b) 塑料件表面光滑、色澤均勻,沒有裂紋、氣泡,沒有明顯的斑痕、劃痕和其它影響機械強度的缺陷。
c) 商標、名稱、型號、二維碼和文字說明清晰、端正,設備生命周期內二維碼不會變形、不會掉色,確保用戶正常使用。
d) 控制管理單元和插座處有狀態(tài)指示燈,顯示對應的工作狀態(tài)。
e) 在醒目位置標注“使用符合廠家要求的充電器”的警示。
5.4.2 結構
a) 充電樁采用方形結構、正面開門;
b) 樁體沒有在正常使用或用戶維護時可能對用戶造成危險的粗糙或銳利棱邊;
c) 充電樁各零部件連接緊固無松動,開關、按鍵操作靈活可靠;
d) 交流充電樁沒有在柔性軟線上裝有開關或自動控制器。
5.4.3 材料
a) 樁體材料應用防火等級不小于A阻燃型的材料;
b) 所用的PCB的阻燃等級達到GB 4943.1-2011中規(guī)定的V-0要求;
c) 塑膠導線的阻燃等級符合GB/T 18380.11-2008的相關要求;
d) 其他絕緣材料的阻燃等級達到GB 4943.1-2011中規(guī)定的V-1要求。
5.4.3.1 樁體
充電樁結構布局合理,電氣連接可靠不易脫落,零部件連接緊固無松動,開關、按鍵操作靈活可靠;壁掛式充電樁,掛鉤應能承受不小于50kg的重量。
5.4.3.2 充電插座
充電插座使用標準的五孔插座并具備有效期內的“CCC”標志,符合國家標準GB/T2099.3-2015家用和類似用途插頭插座要求,插座插拔次數不小于5000次。
5.4.4 布線
a) 布線通路光滑,而且無銳利棱邊;
b) 布線的保護使它們不與那些可引起絕緣損壞的毛刺、冷卻翅片或類似的棱緣接觸。有絕緣導線穿過的金屬孔洞,有平整、圓滑的表面或帶有絕緣套管;
c) 黃/綠組合雙色標識的導線,只用作接地導線;
d) 連接線纜負荷能力滿足所需電流承載能力,并留有余量,確保線路使用安全,線纜使用銅芯線(主供電纜除外),符合GB 4706.1-2005表11的橫截面積要求。
5.4.5 機械強度
a) 充電樁能通過GB/T 2423.5-2019規(guī)定的沖擊試驗,試驗結束后不會出現損傷及信息改變,各項功能正常,能夠正常工作;
b) 充電樁能通過GB/T 2423.10-2019規(guī)定的振動試驗,試驗結束后不會出現損傷及信息改變,各項功能正常,能夠正常工作;
c) 充電樁外殼能通過GB/T 2423.55-2006第5章規(guī)定的錘擊試驗,試驗結束后不會出現影響其功能及可能觸及帶電部件的損傷。
5.5 標識
5.5.1 張貼位置要求
a) 廠家標識:分布式充電樁張貼在充電樁表面容易觀察的位置。
b) 運營二維碼張貼在插座附近。
5.5.2 外殼產品標識要求
充電樁具有產品標識,并安裝于柜體明顯位置,標識材質塑料/金屬。
5.6 性能要求
5.6.1 交流輸入
輸入電壓:220V單相三線制,電壓波動范圍176V~264V(220V±20%);
輸入電流:≤10A;
頻率范圍:50Hz±2.5Hz。
5.6.2 容量要求
a) 充電樁額定功率2.2kW,充電插座額定容量10A(2.2kW);
5.7.1 顯示功能
在樁體或平臺能夠查詢到運行狀態(tài)、空閑插座、充電功率、充電時間、計費信息、故障提示信息等信息。
充電樁充電管理單元指示燈顯示信息包括以下內容:
——充電狀態(tài)(紅燈)、充滿狀態(tài)(綠燈)、故障狀態(tài)(黃燈)、斷電狀態(tài)(無);
充電樁充電插座顯示信息包括以下內容:
——充電狀態(tài)(紅燈)、斷電狀態(tài)(無);
APP顯示信息包括以下內容:
——充電用時、充電狀態(tài)、訂單總價等。
5.7.2 充電方式
可實現定時間、自動充滿等自動充電方式。
a) 通過小程序或手機APP掃描二維碼功能,掃描充電樁插座上附帶的充電樁二維碼;
b) 通過手機微信或APP內輸入二維碼編號。
5.7.3 斷電要求
自動斷電:當充電樁檢測到電動車已充滿或充電進行中出現漏電、高溫、過載、過壓、欠壓時,充電樁啟動充電保護并執(zhí)行自動斷電程序。
用戶手動斷電:當手機軟件內點擊停止充電按鈕或用戶拔掉充電插頭3s(默認可調)后,充電樁停止供電。
5.7.4 充電功能
a) 當充電控制器達到初始平均充電電流的20%(默認可調)或充電功率小于40W(默認可調)判斷為設備進入涓流充電狀態(tài),充電控制器具備設置輸出延時關斷功能,所設置的最長延時關斷時間不大于2h(默認可調)。
b) 充電控制器的單個回路單次連續(xù)充電的最長時間不大于10h(默認可調),當充電時間大于規(guī)定最長充電時間后強制停止供電。
c) 已進入充電狀態(tài)的充電插座輸出總功率達到額定總功率時,則自動關閉剩余未使用端口。
d) 控制管理單元具有獨立的負載功率計量功能,當接入的充電插座輸出功率超過限定功率時,則對應的充電插座自動斷電過載保護。
e) 異常狀態(tài)下觸發(fā)的充電保護動作,能夠發(fā)送異常告警,告警解除后,設備能夠恢復正常狀態(tài)。
f) 每個充電接口具備獨立的電子式或機械式投切開關狀態(tài)異常檢測及告警功能,開關額定分斷能力≥10A,充電開始后開始檢測繼電器是否閉合。
g) 充電過程中,如果遇到異常斷電,則保存充電狀態(tài),來電后恢復之前的充電狀態(tài)。
5.7.5 智能化管控
5.7.5.1當充電樁被使用時,有用戶進行充電時,APP可以及時獲取相應信息,并進行對應提示。
5.7.6 計量功能
(1)內置獨立的電能計量裝置,能計量單次和累計的充電電能,所有的用電量上傳到平臺。計量模塊與接口之間沒有接入任何與計量無關的設備。
(2)交流電能表準確度等級為2.0級。
(3)可依據費率時段、計費單位電量、計費費率對充電電量進行自動計費。
(4)計時誤差24小時≤±1 min。
(5)應能夠存儲電能計量和計費數據到平臺上,且不應受到外界影響而丟失或改變。
計費管理
可依據相關設置對充電費用進行自動計費。
5.7.7 監(jiān)控功能
5.7.7.1 充電樁監(jiān)控系統(tǒng)
充電樁監(jiān)控系統(tǒng)具有平臺記錄和監(jiān)控功能,支持OTA遠程升級功能。上級監(jiān)控地址設置支持域名方式。
5.7.7.2 數據記錄
故障、報警、充電開始與結束等平臺上均有事件記錄,并有保存充電過程曲線的功能,曲線采集時間間隔5min。
5.7.7.3 監(jiān)控功能
具有向上級監(jiān)控管理系統(tǒng)傳送工作狀態(tài)、故障信號、電壓、電流、功率、電能量等信息的功能;具有接收上級監(jiān)控管理系統(tǒng)發(fā)送的控制命令的功能。
—遙測:充電插座電壓、電流、有功功率、電量、溫度等;
—遙信:充電插座工作狀態(tài)(開機/關機/休眠/離線),故障告警/正常等;
—遙控:系統(tǒng)及獨立充電回路開/關機,設備自檢、遠程設置、遠程升級等。
5.8 設計使用壽命
交流充電樁設計使用壽命不少于6年。
5.9 安全要求
5.9.1 通用要求
充電管理單元的設計與制造保證即使由于操作不當也不會對人身產生傷害或對周圍環(huán)境造成破壞,確保:
a) 防止人身受到電擊的傷害;
b) 防止人身受到過高溫度的傷害;
c) 消除非正常工作或誤操作導致的火災危險、有損安全或電擊防護的機械性損壞;
d) 每個充電插口都應具有獨立的過載、過壓、欠壓、過充、短路、高溫、漏電的防護措施。
5.9.2 輸入開關
充電樁配置了電源輸入總開關,充電樁的總開關由上級配電箱提供。
5.9.3 過載保護
a) 充電樁每個輸出分路配置熔絲,分路額定電流規(guī)格1.5~2倍,安裝方式便于更換和維護。
b) 單路充電功率不小于該回路額定功率的100%時,該回路自動關閉輸出,結束充電,下一充電流程啟動后恢復。
c) 充電管理單元具有負載功率識別功能,且具備電子式和機械式雙重過載保護功能,當五孔插座接入超過額定功率的負載時,電子式保護優(yōu)先動作。單回路出現過載保護時不對其它回路供電輸出產生影響。
5.9.4 過壓保護
輸入電壓≥250V時(默認、可調),自動關閉輸出,電壓下降到237V時應自動恢復。
5.9.5 欠壓保護
輸入電壓≤176V時(默認、可調),自動關閉輸出,電壓上升到181V時應自動恢復
5.9.6 過充保護
充電設備具有過充保護功能,當電池充滿后應具有自動斷電功能。充電樁單路每次充電超過10h(默認可調),具有自動斷電功能。
5.9.7 短路保護
當充電樁輸出端或充電樁短路時,能自動快速切斷輸出供電。在工作過程中,輸出短路時,馬上停止輸出。
5.9.8 高溫保護
在25℃±5℃環(huán)境條件下,最大負載時,持續(xù)工作2h,充電樁表面的溫升不會超過30℃;在充電樁內部環(huán)境溫度上升到60℃時,自動斷電,結束充電。
5.9.9 保護門
充電樁插座帶有保護門,滿足GB 2099.1的要求在結構上應做到不插入插頭時,用探針不得觸及到帶電部件。
5.9.10 漏電保護
a) 單回路電子式漏電保護電流:≤25mA;
b) 充電樁總開關漏電保護裝置保護電流:30mA。
每一輸出回路插座帶獨立電子式漏電保護裝置,當發(fā)生漏電故障時,電子漏電保護裝置優(yōu)先動作,切斷當前回路電源,不影響其它回路充電正常使用,故障排除后,能自動恢復正常工作。當電子式漏電保護器出現故障時,配電箱總開關漏電保護裝置動作切斷電源。
5.9.11 絕緣電阻
充電樁的各獨立電路與地(外殼)以及各獨立電路之間的絕緣電阻不小于10MΩ。
5.9.12 泄漏電流
充電樁泄漏電流不超過0.25mA。
5.9.13 防觸電保護
充電樁的結構、外殼和輸出插孔按照GB 4706.1-2005中8.1的要求使其對意外觸及帶電部件有足夠的防護,應滿足Ⅱ類器具的要求。
5.9.14 待機保護功能
當充電樁輸出端口處于待機狀態(tài)時(即無電動車輛充電時),充電插座無電壓輸出;充電過程中,充電器與插座斷開,充電樁延時0~20秒(默認3s,可調),切斷輸出電源。
5.10 防雷與接地
5.10.1 防雷
充電設施防雷性能能達到GB/T 17626.5-2019中3級以上。
5.10.2 接地
有接地點和明顯的接地標志,金屬外殼和內部不帶電金屬部位互相連接,與接地點之間的接地電阻應<0.1Ω。
5.11.1 防護裝置
充電樁配置自復位式防塵、防雨蓋等防護裝置,保護設備用電安全。
5.11.2 防護等級
充電樁控制管理單元箱體防護等級為IP54;
充電插座防護等級不低于GB/T 4208-2017中規(guī)定的IP54。
5.11.3抗鹽霧腐蝕
單口交流充電樁經鹽霧試驗后,外露部件及線路板、接插件沒有發(fā)生腐蝕生銹的現象。
5.11.4防銹(防氧化)保護
充電設施鐵質外殼和暴露在外的鐵質支架、零件應采取雙層防銹措施,非鐵質的金屬外殼有進行防氧化處理。
5.11.5三防要求
充電設施內印刷線路板、接插件等電路進行了防潮濕、防霉變、防鹽霧處理。
5.12 通信要求
控制管理單元具備與平臺進行通信的功能。
5.12.1 組成
系統(tǒng)由無線傳輸模塊及無線發(fā)射天線組成功能模塊。
4G全網通無線傳輸模塊,支持LTE-TDD/LTE-FDD等頻段,控制主板預留WIFI接口,具備WIFI擴展通信功能。
5.12.2使用方式
系統(tǒng)用于充電樁主機通過無線方式與平臺的通信及管控,與智能充電插座通過有線連接進行通信和管理。
5.12.3質檢要求
無線傳輸模塊采用通過中國國家強制性產品認證(3C認證)的產品。
5.12.4功能要求
系統(tǒng)能夠將數據傳送給平臺(含控制管理單元、智能插座),數據傳輸方式為4G并向下兼容。
5.13 通信模塊技術
5.13.1 工作環(huán)境溫度
無線模塊:-30℃~+70℃;
天線設備:-40℃~+85℃。
5.13.2 環(huán)境濕度
充電管理單元工作環(huán)境濕度≤95%RH。
5.13.3 工作電壓
電壓范圍:DC 3.3V~DC 4.3V,默認DC 3.8V。
5.13.4 工作電流
供電電流≤2.5A。
5.13.5 通訊接口
主串口:
用于AT命令傳送和數據傳輸;
波特率最大為921600bps,默認為115200bps;
調試串口:
用于Linux控制,日志輸出;
波特率為115200bps。
5.13.6 數據傳輸
LTE-CAT4
最大支持3GPP R8 non-CA Cat 4 FDD 和TDD;
LTE-FDD:最大下行速率150Mbps,最大上行速率50Mbps;
LTE-TDD:最大下行速率130Mbps,最大上行速率35Mbps。
GSM
支持GPRS多時隙等級33(默認為33)
最大下行速率107Kbps,最大上行速率85.6Kbps;
支持EDGE 多時隙等級33(默認為33)
最大下行速率296Kbps,最大上行速率236.8Kbps。
5.13.7 設計要求
a) 主要設備(控制模塊、前端設備)具有自診斷及恢復的功能;
b) 系統(tǒng)設計使用壽命不低于6年;
c) 系統(tǒng)滿足電磁兼容要求;
d) 協議輸出按照通信行業(yè)標準編制。
5.14 通信對接要求
5.14.1 控制管理單元與智能插座
控制管理單元直接獲取本回路上智能插座實時數據。
5.14.2 控制管理單元與平臺
(1)控制管理單元具有與運營管理系統(tǒng)或上級監(jiān)控系統(tǒng)通信的功能;
(2)控制管理單元數據通過4G無線傳輸模塊與平臺連接;
(3)控制管理單元的監(jiān)控單元具有存儲功能,存儲內容如下:
(4)保護與告警、保護與告警恢復時能記錄,能區(qū)分告警類別并以時間(年/月/日/時/分)為基礎記錄數據;
(5)除能正常記錄保護與告警、保護與告警恢復時信息外,可通過設置,記錄一定時間段內的基礎數據;
(6)具有一定的存儲容量,存儲容量不小于100條記錄。存儲時間段、時間間隔可設,存儲內容采取后進先出原則,存儲內容可通過監(jiān)控接口讀??;
(7)在線狀態(tài),與平臺進行校準,以平臺發(fā)送的校準時間命令校準時鐘的時間。傳輸有符合鐵塔平臺技術標準的加密協議。
(8)當交流充電樁與網絡連接中斷時,具有離線續(xù)充功能,不會影響正在充電用戶的正常充電。
(9)充電監(jiān)測:充電過程中定期將充電回路狀態(tài)上傳到監(jiān)控平臺,報告周期為5分鐘,狀態(tài)信息包括但不限于充電電壓、充電電流、輸出電能、充電時間等信息。
5.15 電磁兼容
5.15.1 傳導騷擾限值
充電樁在滿載狀態(tài)下運行,按照GB_9254進行測試。結果滿足GB9254-2016 B類限值要求。
5.15.2 輻射騷擾限值
充電樁在滿載狀態(tài)下運行,按照GB_9254進行測試。結果滿足GB9254-2016 B類限值要求。
5.15.3 靜電放電抗擾度
充電樁能承受GB/T 17626.2-2018中第5章規(guī)定的試驗等級為3級的靜電放電抗擾度試驗。
5.15.4 射頻電磁場輻射抗擾度
充電樁能承受GB/T 17626.3-2016中第5章規(guī)定的試驗等級為3級的射頻磁場輻射抗擾度試驗。
5.15.5 電快速脈沖群抗擾度
充電樁能承受 GB/T 17626.4-2018中第5章規(guī)定的試驗等級為3級的電快速變換脈沖群抗擾度試驗。
5.15.6 浪涌(沖擊)抗擾度
充電樁能承受GB/T 17626.5-2019中第5章規(guī)定的試驗等級為3級的浪涌(沖擊)抗擾度試驗。
5.15.7 射頻場感應的傳導騷擾抗擾度
充電樁能承受GB/T 17626.6-2017中第5章規(guī)定的試驗等級為2級的射頻場感應的傳導騷擾抗擾度試驗。
5.15.8 電壓暫降、短時中斷抗擾度
充電樁能承受GB/T 17626.11-2008中第5章規(guī)定的試驗等級為3級的電壓暫降、短時中斷擾度試驗。